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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心!一对兄妹车内身亡,警方透露关键信息!律师:这几方或都有责任!

2018-04-17 台州交通广播


4月9日下午发生一起悲剧,在安徽合肥新站区三十头镇的一家窑厂附近,一对兄妹被发现死在一辆车里,哥哥6岁,妹妹4岁


14 日下午,一位刑警向记者透露,事件已于4 月13 日调查完毕,认定这不是一起刑事案件,兄妹俩进入车辆后中暑身亡。该负责人称,警方已向家属进行了通报。目前,家属正在和涉事工厂等相关方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小兄妹系中暑身亡


合肥一家窑厂内,一名6岁男童和一名4岁女童被发现死于车内。这对兄妹的父母,是这家窑厂的员工。当天下午,孩子的父母上街了。只留下两个孩子自己在玩耍。窑厂工人的子女经常在附近玩耍。但是昨天晚上到了饭点,这两个孩子还是不见踪影。



当天下午四点钟,两个孩子父母就开始找孩子了,找到傍晚五六点钟还是没找到。一直到了晚上八点钟,工人们在厂里一辆黑色轿车内,发现了两个孩子,当时他们已经昏迷,经120医护人员到场检查,两人均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工厂一名工头此前告诉记者,发现两个孩子时,车门从外无法打开,轿车停放已有数月之久,车主是厂内一名工头,春节后回老家贵州,回家前将车钥匙留给工厂里的亲戚。这辆轿车的锁是遥控锁,可以通过钥匙电子遥控车辆开关。


4月12日,家属在殡仪馆见到孩子遗体,发现男童右边脸颊是红的,左胳膊、腋下、脚部也有红色痕迹,女童左边脸颊和脚部也有红色痕迹。这些症状显示兄妹俩的皮肤被太阳灼伤了。


这三方或都有责任


得知调查结果后,家属于14日就善后赔偿事宜和相关责任方在辖区派出所进行调解。


律师表示,此案承担责任的主体可能涉及四个,分别为车辆所有人及其亲戚,厂方、孩子父母。各自存在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具体来看:

一是车辆所有人及车辆监管者,其对车辆没有进行有效管理,而车辆所有人的亲戚拿到钥匙后没有对车辆进行安全管理,致使两名幼童进入车内中暑身亡;


二是建材厂,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其对厂区内公共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对停在厂区公共场所内的数月未动的涉案车辆没有进行有效管理,放任员工未成年子女在厂内玩耍,导致悲剧发生。目前,工厂从事发时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窑场内工人们日常生活的区域


三是两个幼童的监护人,即父母


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厂里工作,却放任孩子自由玩耍,没有预见到可能存在的危险,没有尽到监护照看义务。




各位家长:引以为戒啊!

家长

必读



1、孩子乘车坐后方,左后方做童锁设置。行程中,低速开始开启车锁。


2不论谁开车,在离开车身时必须确保孩子跟自己一起下车了或者被同行成年人先行带下车,绝对不允许把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3告诉孩子不论坐谁的车,都不要在车上磨蹭半天最后才下车,孩子自己要有安全意识。


4车里备用大号铁锤,教会孩子遇到这种情况的使用方式。


5教会孩子使用后备箱尾口逃生方式。


这样的事情实在令人痛心

马上进入炎热的夏季了

此类事件更是高发,必须敲响警钟

转发提醒身边的家长司机


来源:合肥晚报综合:安徽经视、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中国好父母学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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